各位家長請注意
中山市2024年度積分入學申請
將于4月1日開始
以下積分入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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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分申請對象
申請人及其子女戶籍均不在中山市轄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積分入學。
(一)須在中山市轄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報名持有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二)子女須符合中山市當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年齡條件【申請小學一年級: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未曾入讀擬申請的學段。
二、積分入學工作流程
申請人網上填報積分入學申請→鎮街積分入學管理窗口初審受理→職能部門核查評分→鎮街積分入學管理窗口匯總積分、申請人確認或復核(如有異議)積分→排名公示→鎮街確定入圍名單。
(一)填報積分入學申請
“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積分入學管理平臺)”開通時間為4月1日9時-4月19日17時。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入:
方式一:通過微信小程序,申請積分入學。
微信搜索“中山市教體業務服務小程序”或者手機識別以下二維碼進入“中山市教體業務服務小程序”。
方式二:通過電腦瀏覽器登錄“積分入學管理平臺”,申請積分入學。
(1)通過電腦瀏覽器登錄網頁(網址:https://smart.zsedu.cn/ruxue/index),打開“積分入學管理平臺”頁面。
(2)通過手機號碼登錄系統之后,點擊“立即申請”按鈕,進行積分入學申請。
(二)鎮街積分入學管理窗口受理初審
各鎮街政府設立積分入學管理窗口,負責政策咨詢、申請受理、資格初審、信息傳遞、積分匯總、積分公布、積分復核等工作,同時向不具備上網條件的申請人提供申請便利。
鎮街積分入學管理窗口在收到申請人提交完整申請材料后的5個工作日內,對其資格條件和材料規范性進行初步審核。如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的,退回給申請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初步審核日期從收到申請人補齊材料起計算。初審通過的,視為申請人符合資格條件,同意受理申請,并在積分入學管理平臺注明初審通過。
(三)職能部門核查評分
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中山市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和鎮街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政策對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和鎮街個性積分項目進行資料核查評分。
(四)鎮街積分入學管理窗口匯總積分、申請人確認或復核(如有異議)積分
鎮街積分入學管理窗口在各職能部門評分結束后5個工作日完成積分匯總。申請人在積分查詢有效期內登錄積分入學管理平臺查詢個人積分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如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申請人不按時進行網上確認的,視為對積分情況無異議。積分入學管理窗口收到積分復核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工作,并將復核結論告知申請人。復核過程中,除審核部門提出要求外,原則上不接受變更或補充信息資料。復核工作結束后,確定申請人最終積分。積分確認后,各鎮街按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在總積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申請人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合計得分、“居住證”項目得分、“住房公積金”項目得分,由高到低確定排名先后順序。如仍然無法確定排名順序時,則通過鎮街確定的形式進行排名。
(五)排名公示
排名結果在積分入學管理平臺和鎮街確定的地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六)鎮街確定積分入圍名單
各鎮街根據積分入學指標數和積分排名確定入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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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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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